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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2015-2016学年优秀学生标兵、团队标兵评选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6-12-28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量:



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引导青年学生争做有理想、有追求、有担当、有作为、有品质、有修养的大学生,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继续开展大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。通过评选表彰,展示学院育人成果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,自觉传承大工红色基因,为学校的“双一流”建设贡献青春力量。

2015—2016学年具体评选办法如下:

    一、评选对象
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。

    二、评选奖项及名额

(一)优秀学生标兵,不多于6人,每人奖励3000元。

(二)优秀团队标兵,不多于2个,每个团队奖励2000元。

获得学校优秀学生标兵、自立自强标兵学生如申请相关奖项,不占用本年度名额,自动获得称号,不单独颁发奖金。

    三、评选条件

    (一)基本条件:

    1.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热爱中国共产党,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。

    2.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,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没受到任何处分。

    3.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,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在学生中威信高。在各自所属领域中表现突出。

    4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评

    (1)本科期间曾受到院级及院级以上处分者;

    (2)本科期间曾有重修课程者。

(二)具体条件:

1.优秀党员标兵: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严格遵守党规和党的各项纪律,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。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、成绩显著,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   2.学习优秀标兵:学习刻苦,态度端正,曾获得校“学习优秀奖学金”,且在校期间一考成绩全部通过,并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贡献突出。

    3.自立自强标兵: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曾获得过奖学金;积极利用勤工助学机会改善经济情况,心怀感恩,热心投入公益事业,努力回报社会,认真完成励志成才“2+4”计划。

    4.标兵:勤于钻研,致力科研,获得当年校“单项奖学金”,积极参加各项竞赛,并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、学术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。

    5.志愿服务标兵: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,学年志愿服务总时长在3000分钟以上,事迹突出,在同学当中有较高影响力。

    6.社会工作标兵:本科期间在学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集体中担任学生骨干,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荣誉感,有奉献精神,起表率作用,工作成果显著,获当年校“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”。

    7.优秀团队标兵: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所属学生团队,有卓越的团队形象和优秀的团队文化,团队成员积极向上,团结互助,在其所属领域成绩突出,为院系争夺荣誉。主要面向学生群团组织、寝室、兴趣团体等;班级已在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级评选等予以表彰,不作为此类表彰评选单位。

    四、评选流程

    1.评比采取申报制,根据评选条件,填报附件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学生、团队标兵申报表》,限一页,可另附事迹材料,其中所获奖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,将上述材料电子版、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7年1月3日上午9点前交到学院217房间。

    2.学院将为获奖个人与团队颁发荣誉证书,并发放奖学金。

    3.具体评审详见后续通知。

 
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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